日期:1954-3-3 作者:《湖北日报》社论
《湖北日报》社论元月下旬本省工商业联合会举行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联席扩大会议,讨论中反映本省工商界初步学习总路线后,大部分工商业者对我们国家前进的方向,和自己必须走的道路比较明确了;但一部分工商业者对总路线有片面的,甚至错误的了解,因之他们口头上承认、接受总路线,但在自己经营管理的实际活动中,却不是采取正确的积极态度来执行总路线,甚至有与总路线相违背的行为。这种现象虽不是普遍的,但如果允许继续存在,则不仅对国家人民不利,对这一部分工商业者本身也是十分不利的。因此,进一步加强对总路线的学习,纠正一些模糊观念与错误的思想行为,应成为全省工商界当前重大的任务。
这些模糊观念与错误的思想行为是些什么呢?
第一,一部分工商业者,不了解在我国当前的具体条件下,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应当是、而且只能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来接受国家对他们的改造。他们有的人以为总路线既经宣布,就马上要实行社会主义,没有生意可做了;有的人则仍然留恋着用一切损人利己的办法来追求无限度利润的自由市场。因之当国家向他们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只准许他们在政策法令范围之内谋取一定利润的时候,他们便以各种形式来破坏政府的管理,对抗国营经济的领导,拒绝工人的监督;有的便消极经营、抽走资金、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通过总路线的学习,必须使他们认识清楚:由于中国社会性质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由于国营经济力量的强大与人民觉悟程度的提高,资本主义可以为所欲为地追求无限度利润的自由市场的时代已永远一去不复返了。今日全体工商业者所必须走的唯一的道路,是接受国家对他们的改造,但这种改造,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来逐步进行的。在这个时期内,工商业者只要认真地进行对自己企业的改造与个人的改造,他便可能发挥对国家和人民的积极作用,对国家和人民提供自己所可能提供的贡献。因之他们不仅在当前有合法的利润可得,在将来也就可能同全国人民一道过渡到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早在一九五○年六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毛主席就已经指示我们:“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那末,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们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这个指示是工商界应当时刻牢牢记取的。
第二,一部分工商业者对国家资本主义有片面的了解,以为只有公私合营才是国家资本主义,或者要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最好是公私合营,其他的形式都不好。他们的说法是:只有工业才好接受改造,商业不好接受改造;资本大的才好“过渡”,资本小的不好“过渡”。因之有些办工业的人,不考虑政府的需要与可能,不考虑本身的条件,只要有些困难,便都急于要求政府合营,不去积极设法克服这些困难,创造合营的条件。而另外一部分从事商业的人,则认为自己不够公私合营条件,便悲观失望,不去积极争取国营经济的领导,不去考虑如何在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条件下争取与国营经济合作。必须指出,按目前情况看来,公私合营只是国家资本主义比较高级的形式,是目前所已出现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中的一种。工业方面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收购经销;商业方面的代销代购、从国营批购并按国营规定价格出售等,都是比较低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自己积极努力,改善自己企业的各种条件,即可能走上高级的公私合营道路。随着今后国营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联系和合作更形广泛密切,在实践中还可能发展更多的形式,而且按工商业各个行业性质作用的不同,各个户主客观条件的差异,也不可能不经过适当的步骤而在同一时间内都采取同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因之问题不在于形式如何,而在于对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作用、和它的历史任务有一个完整而正确的理解。某些工商业户在目前即使还没有采取一种比较固定的形式来与国营经济进行合作联系,但只要他安于合法经营,接受人民政府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并从企业利润中只分取合理的部分,那么他们就不仅能够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起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作用,而且,就这些意义说,那已不同于一般的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而开始带有国家资本主义性质了。
第三,另外一部分工商业者,在学习总路线中,认为“理论容易通,实际问题解决不了”、“不管怎样学习,实际困难总在那里”。因之当工商联组织他们学习时,不是积极认真的弄清楚总路线的精神实质,联系总路线来分析他们本身的困难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困难,这些困难如何产生的?以及这些困难的产生本身在经营管理上应负什么责任,然后再考虑这些困难如何解决;而是采取等待态度,依赖政府一个一个的给他们解决。应当指出,某些工商业者困难常是由于自己过去不正确的经营思想与作风造成的。例如,目前某些商号资金周转上的困难,就是去年秋季为了与国营竞争,盲目的进行大量赊销的结果。对于这类困难,不联系总路线从自己经营思想进行检查,即不容易得到解决,即使政府帮助暂时解决,如果今后经营思想仍不端正,仍会继续产生这类困难。当然,在工商业者经营思想作风端正,安于合法经营的前提下,某些实际困难政府是会帮助解决的,如原料供应,银行贷款,但主要的仍在自己的积极努力,首先从自己能办到的设法,不能等待依赖;同时由于各个行业对国计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不同,政府的帮助也不能一律,不应当要求平均照顾。
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像灯塔照耀着全国人民前进的道路;同时也是照耀着工商业者前进的道路。因此,全省工商业者应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到为实现总路线而奋斗的光荣行列,遵循毛主席所指示的光明大道前进!
来源: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编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湖北卷》 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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